工作职责:
1、 负责I期至IV期临床试验的监查工作(不分治疗领域),确保所有试验严格按照临床试验方案、标准操作程序/内部操作流程和中国法规进行。
2、 对所负责的研究中心进行全面的监查联络管理,按时完成临床试验在该中心的启动、执行及结束工作。
3、 协助上级PM、SCRA或CRM选定本人所负责的试验中心并控制试验预算。
4、 作为公司及客户的对外代表及时向研究者(试验医生)传递公司和客户的重要信息,培养并保持与研究者的良好关系。
任职要求:
1、医药、临床、卫生及其相关专业,大专及以上学历
2、具有在制药企业或CRO至少一年以上临床研究员的工作经验,熟悉《药品管理法》、《新药审批办法》、GCP。 全面掌握临床试验管理规范的知识。
3、熟悉药物研发的全过程,对临床研究的各阶段各部门配合工作完全了解。
4、清晰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,善于进行活跃而积极的沟通。
5、具备优秀的团队合作能力。
6、具有优秀的问题解决能力的应急预案管理能力。
6、具有独力工作的能力,但同时又具有很强的集体意识。
7、优先考虑 英语CET-6水平,能独立查阅有关文献资料,能撰写英文项目进展报告及QC报告。能用流利的英语口语与申办方人员进行各种类型的沟通与交流。